天津理工大学2016年接收外校免试研究生办法

天津理工大学 2019-03-28 浏览量: 1130

天津理工大学2016年接收外校免试研究生办法

  天津理工大学热切欢迎具备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生报考我校。具体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具有推免资格的全国各高等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创新能力。本科阶段有论文公开发表或有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可优先考虑。

  3. 身心健康,符合国家教育部有关高等院校招生体检标准。

  4. 本科毕业时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二、申请专业

  我校除艺术设计学、项目管理(专业硕士)、工程管理(专业硕士)、社会工作(专业硕士)、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硕士)外,其他专业均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详细专业目录请查看我校《2016年接收外校免试推免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一)报名

  根据教育部关于2016年推免生工作安排

  (1)有意报考我校的考生及时联系各学院招生办公室。

  (2)9月20-10 月25 日 所有推免生均须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考我校

  (网址:http://yz.chsi.com.cn/tm)。

  (二)审核

  研究生部对申请人的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发放复试通知、考生接收复试通知。学校确定拟复试名单。

  (三)复试

  复试由招生学院组织。具体复试时间、复试内容、程序办法确定后另行通知。

  各招生学院可根据审核情况对申请人分批、分次进行复试。

  申请人参加复试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学生证》、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具有参考价值的有关获奖证书和学术科研成果(发表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原件1份。

  4.外语水平证明,如CET四、六级、日语国际一级、英语专业四、八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四)拟录取

  各学院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提出拟录取名单。推免生的最后录取以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考生和招生单位双方确认“待录取”为准,考生不再领取校验码、登记表,不再进行现场确认。

  所有拟录取推免生,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天津理工大学研究生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并由天津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寄发《天津理工大学2016年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通知书》。

  四、优惠政策

  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外校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我校最高级别硕士研究生助学金、奖学金。

  五、其他有关事项

  1.申请人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申请者资格。

  2. 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天津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022-60215566,邮箱:jyjs@tjut.edu.cn

  纪委监察室:022-60216276,邮箱:jjcsh@tjut.edu.cn

  研究生部

  2015年9月

(本文转载自天津理工大学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
010-53572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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