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2019年研究生招生第二批调剂及复试工作安排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1-06 浏览量: 1159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2019年研究生招生第二批调剂及复试工作安排

一、调剂条件及报名

1、接收方向、缺额及条件

 

专业

 

招生学院

研究方向学习形式

缺额

接收调剂条件

035101

法律

(非法学

法律硕士学院

非全日制

15

1.初试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

2.初试成绩达到政治55、外语55、业务课单科90、总分355,且未被拟录取的考生;

3.只招收定向就业生(需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仅招收定向就业生,学习期间的学费、学制、奖学金、食宿等相关说明详见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申请调剂我校的特别说明:

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已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调剂我校其他专业(研究方向)。

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只能参加我校1个专业的1个研究方向的复试,考生最终复试专业、研究方向以调剂系统中最先发送复试通知的调剂志愿为准。调剂进入复试考生名单以研究生网网站公布的名单为准。

我校接收调剂申请志愿不采用“先到先得”的方式,申请时间较早没有优先权。网上申请调剂时间截止后,学院再遴选调剂考生并发送复试通知。

2、接收调剂

考生网上填报调剂志愿,我校接收调剂均通过教育部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不收取纸质申请材料。

调剂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

申请时间:4月1日12:00—4月2日7:00

发送复试通知:4月2日10:00前,我院在调剂系统中发送复试通知,请考生务必在通知规定时间内回复是否参加复试,超时视为自动放弃。

3、复试名单

复试名单以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二、复试报到

时间:4月3日下午14:00—16:00

地点: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科研楼B段6层B608外大厅(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进入复试考生请在复试前完成缴纳复试费100元、下载复试通知书及体检表、进行网上心理测试等有关事项,并按规定携带相关证件及材料来校参加复试,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已经参加过法硕学院一志愿复试的考生报到时不需要再提交资格审核材料,但需要提交复试通知书,并再次参加外语考试和专业笔试及面试。

三、复试安排

1、外语考试

外语口试:4月4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

地点:备考室教学楼103教室,英语考场111教室;其它语种考场104教室。

2、专业复试

考试时请携带学院盖章复试通知书、身份证。

(1)专业笔试

    时间:4月3日(星期三)18:00-20:00,提前15分钟进场。

    地点:教学楼216教室。

(2)专业面试

    时间:4月4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请考生8:00到备考室备考。  

    备考室:教学楼103教室。

考场:教学楼112教室。                                     

四、体检

前期已参加中国政法大学组织的复试生体检的考生不再体检,未参加中国政法大学组织体检的同学可自行选择医院体检。

自行体检考生要求:

考生可自选三级丙等以上(含)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须采用我校统一格式(缴

费后即可下载复试通知书和体检表),体检表中所有项目均需检查(化验必须包括肝功能、肾功能、血常规、谷草转氨酶、心电图、胸片、血压、常规内外科检查)。如体检医院有固定表格,必须包含我校体检表中所有项目。体检后,考生将体检表及相关体检材料于复试后1周内,通过邮政EMS寄至我校校医院(请勿用其他快递)。体检表封面空白处必须注明:2019年硕士复试体检、复试学院、复试专业、考生编号、姓名。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校医院。收件人:石大夫 电话:010-58908350。

五、成绩计算

拟录取名单原则上应根据考生参加复试专业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总成绩相同,按照初试总分排序;初试总分、复试成绩相同,按照复试专业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折算,计算公示为:

初试满分为500分的专业:总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成绩*50%。

复试成绩或专业课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由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00分)、专业课面试(满分为100分)、外国语口试(满分为100分)三部分组成。

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计算公式为: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40%+专业课面试成绩*40%+外国语成绩*20%。

六、复试监督与复议

1、实行责任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2、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存异议,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报请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其他未尽事宜,遵照学校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学院复试工作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58908553


法律硕士学院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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