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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召开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新闻发布会
学院召开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新闻发布会
山东政法学院于10月19日召开“山东政法学院获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张卫华副院长主持,宋云峰副院长向新闻界通报了山东政法学院获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有关情况。
宋云峰副院长表示,今天山东政法学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布:山东政法学院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从2011年10月开始招生。招生对象包括法学专业和非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其中面向法律实务部门招收在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将占较大比例。我校将与法律实务部门建立联合培养机制,创新培养模式,保证法律硕士人才培养质量。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2011】69号文件《关于下达“服务国家特殊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名单的通知》,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山东政法学院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今年在全国范围内面向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普通本科院校,选择部分办学条件较好、办学特色鲜明的高等院校,开展“服务国家特殊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这是我国研究生教育领域的重大改革措施,也是为国家经济社会一线培养应用型高层次人才的重要举措。山东政法学院近年来实施“错位竞争,特色发展”战略,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突出办学特色,强化办学内涵建设,在应用型高层次人才培养方面取得显著成就。今天,山东政法学院取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资格,既是对过去山东政法学院办学成绩的肯定,也为山东政法学院的人才培养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山东政法学院将以此为契机,锐意进取,创新发展,为山东省民主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学校发展,离不开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离不开全校师生的团结奋进,在此,对新闻界各位朋友多年来对山东政法学院的支持与厚爱表示衷心感谢,对全校师生员工为学校发展付出的智慧和辛勤劳动表示诚挚的谢意。
张卫华副院长表示,山东政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等情况,请大家浏览学校网站,学校会通过网络和报纸等载体陆续发布相关消息,敬请关注。
大众日报、齐鲁晚报、济南时报、山东商报、齐鲁周刊、山东教育电视台、齐鲁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出席了发布会,中央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相关情况进行了宣传报道。
(本文转载自山东政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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