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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师范学院2019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阜阳师范学院2019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阜阳师范学院是一所省属普通高校,坐落在皖西北中心城市阜阳市。这里钟灵毓秀、人文荟萃,历史文化源远流长,我国著名的文化精英管子、老子、庄子,曹操、曹丕、曹植,欧阳修、苏轼、曾巩等赋予了这片土地厚重的历史底蕴。学校毗邻古颍州西湖、京九铁路交通枢纽、皖北地区4C级机场,环境怡人,交通便捷,区位优越。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9399人,其中本科生19191人,研究生208人,占地137.1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77.25万平方米。学校设置16个教学学院、1个继续教育学院,拥有64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历史学、法学、教育学、经济学、理学、管理学、工学、农学、艺术学等十大学科门类; 现有5个一级学科学术型硕士学位点(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化学、生物学、工商管理),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会计、教育、工程、体育)。学校现有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代文学、教育经济与管理、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等4个省级重点学科,“生物学”1个省级学科建设重大项目,物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汉语言文学等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1个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基地;建有抗衰老中草药安徽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胚胎发育与生殖调节安徽省重点实验室、环境激素与生殖发育安徽省重点实验室、环境污染物降解与监测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区域物流规划与现代物流工程安徽省实验室、安徽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皖北文化研究中心、农民工研究中心及安徽武术文化研究中心等8个省级科研平台。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3755.76万元,纸质图书194.96万册,拥有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sciencedirect电子期刊库等40个中外网络资源数据库,并拥有皖北文化研究专题数据库、农民工研究专题数据库等自建特色数据库。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阜阳师范学院将继续秉承“厚德、博学、自胜、勤行”的校训,弘扬“自强至善”的学校精神,全面深化综合改革,深入推进内涵式发展,彰显特色,加快转型,继续巩固教师教育优势,积极发展应用学科,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努力建设特色鲜明的地方性应用型高水平师范大学,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培养目标
高等学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学习及就业方式
我校2019年招生全部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我校录取,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四、招生计划及学制
2019年我校拟招收350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拟招生115人,学制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拟招生235人,学制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拟招生3人。
各学科招生专业目录和初试、复试参考书详见《阜阳师范学院2019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210.45.32.7/xiweb/yjsc/)。
上述招生计划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五、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中的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 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2018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相关要求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前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现场确认时需向招生单位提交认证报告核验。
(5)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http://www.moe.edu.cn公开)及“研招网”报考须知。
(二) 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现场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
2.现场确认程序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七、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及上级有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八、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4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科目。
12月22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2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3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3日下午 业务课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体育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九、复试
(一)我校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我校在复试前要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复试前应当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三)我校全部复试工作在2019年4月底前完成。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复试办法和程序届时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上公布。
(四)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我校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十、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严格依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文件要求执行。届时我校将及时公布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网址:http://210.45.32.7/xiweb/yjsc/)。考生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十一、体检
复试考生体检由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十二、录取
(一)在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在本校内,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
(三)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五)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向学校请假或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本人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经我校同意后,可以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六)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我校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三、收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一)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6000元/生·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9000元/生·年。
(二)研究生助学金按照国家、安徽省统一规定的标准执行,资助标准为6000元/生·年。
(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奖励比例和标准执行,奖励标准为20000元/生。
(四)学校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100%覆盖:一等奖比例为学生数的20%,奖励标准为10000元/人·年;二等奖比例为学生数的30%,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年;三等奖比例为学生数的50%,奖励标准为6000元/人·年。新生学业奖学金主要根据报考志愿情况及招生考试的相关成绩来评定。
(五)学校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岗位,“三助”岗位,学术型硕士100%覆盖,专业硕士个人申报,学校择优遴选。“三助”岗位津贴为600元/人·月,一年按10个月发放。
(六)学校设立新生奖学金,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并被录取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学校给予一次性奖励6000元/人,其他被录取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一次性奖励3000元/人。
(七)研究生住宿费标准为1000元/生·年。住宿条件为两人一间,配备有实木家具、空调、热水器、独立卫生间、网络等。
十四、信息公开公示
(一)我校将提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学制、学习方式、学费标准、奖助办法、毕业就业、住宿情况以及培养所在校区等内容。
(二)在复试、录取阶段,我校将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
(三)拟录取名单,由我校研究生处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学校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公示结束后,我校按要求将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学校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
(四)我校研究生处网页上公布有联系部门、电话号码、电子信箱和通讯地址等信息,以保证咨询及申诉渠道的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十五、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和《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六、其它
(一)本简章未阐明或有与国家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国家政策为准。
(二)考生也可通过我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210.45.32.7/xiweb/yjsc/)查阅我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等相关招生信息。
十七、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371
地
址:安徽省阜阳市清河西路100 邮编:236037
联系部门:阜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联系电话:0558-2595335、2595186、2595316
传 真:0558-2595516
联 系 人:李老师 徐老师
(本文转载自阜阳师范学院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
010-53572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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