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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不符合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1105)要求考生名单的通知(截至2019年10月25日)
关于公布不符合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1105)要求考生名单的通知(截至2019年10月25日)
选择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1105)的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及《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相关要求,“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且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为确保各位考生能够顺利完成考试,现将不符合我校报考点要求的考生名单通知如下(见附件)。不符合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要求的考生将不能在我校进行现场确认。请相关考生及时更改并选择符合要求的报考点,以免影响考试。
本次统计数据截至2019年10月25日16:00。
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还将于10月30日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anzhao.bjut.edu.cn/)及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公众号(微信号:bjut_yanzhao)上公布不符合我报考点要求的考生名单,请及时关注。
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10月26日
附件:不符合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要求考生名单(三)20191026.pdf
附《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公告》摘要:
一、以下考生可选择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05)
1. 报考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005)、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招生单位代码:84901),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
(1)往届考生(指非本科应届毕业生,下同)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户口所在地为北京;
②工作单位且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均在北京;
以上两类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户籍证明(指户口簿)或工作单位且人事档案在京证明。
③报考单位为北京工业大学且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的考生。
报考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北京工业大学2020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并按学校要求在网上报名前须征得拟报考学科所在学院(部、所)和研究生院同意,于10月15日前填写《北京工业大学单独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表》并提交本人及所在单位签署后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一式三份),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才培养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2)应届考生(指本科应届毕业生,下同):就读学校在北京的本科应届毕业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所属高校有效期内的学生证(每个学期均注册)。
2. 报考京外招生单位“全国统考”考试方式(不含报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的考生,以及报考应试考试科目“业务课2”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考试答题纸需要超过A3图纸大小、考试时间为3小时作图类科目的考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
(1)往届考生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户口所在地为北京;
②工作单位且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均在北京。
以上两类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户籍证明(户口簿)或工作单位且人事档案在京证明。
(2)应届考生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就读学校为北京工业大学的本科应届毕业生;
②就读学校在北京,且就读学校没有设置报考点的本科应届毕业生。
以上两类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所属高校有效期内的学生证(每个学期均注册)。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考生,不得选择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
(本文转载自北京工业大学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
010-53572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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