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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吉林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不拘一格选拔学术型、创新型人才,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优秀博士生选拔方式,根据学校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就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考工作制定以下细则:
一、主要内容
“申请+考核”录取方式(以下称“申请考核制”),是按照学校、学院规定的申请条件,由考生向招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证明材料,经招生单位的相关专家组进行资格审核和综合面试,择优录取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我校组织的博士招生入学考试。
招生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
招生计划:5名
招生导师:朱蓓薇 牛效迪 黄卉 庄红 孙春燕 周亚军
二、选拔原则
“申请考核制”招生应坚持“专家考核,集体决策;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程序规范,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申请者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制”是博士招生改革的重要举措,采取学校和学院两级管理,学院管理为主的管理模式。
2、食品学院成立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食品学院“申请考核制”的实施细则,组建“资格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专家组”,组织考生报名和审核,落实“申请考核制”录取的相关工作。
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铁华
成员:高福和 庄红
资格审核小组
组长:高福和 庄红
成员:于亚莉 袁媛 张婷 王军
综合考核专家组
组长:张铁华
成员:刘静波 牛效迪 庄红 孙春燕 郭娜 周亚军
监督检查小组
组长:高福和
成员:于亚莉 袁媛 王丹 王军
四、导师的确定
通过学校资格审查且具有博士招生名额的食品导师可按“申请考核制”招生。
五、考生报名条件
1、基本要求
符合《吉林大学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要求的报考条件、学习和就业方式。
2、外语水平符合以下任意一项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2)托福(TOEFL)考试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
(3)雅思(IELTS)考试成绩达到6分及以上。
(4)GRE成绩达到300分及以上(新)。
(5)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6)WSK(PETS-5)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7)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8)在国外有1年以上(含1年)全日制学习经历(报考英语语种为当地主要日用语言和授课语言)的人员,该部分人员需提供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
3、学术成果要求:申请人应至少有一篇已接收或发表的SCI或EI检索论文,申请人应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
六、选拔程序
1、凡申请参加吉林大学“申请考核制”的考生须提交如下申请材料,材料必须真实可靠的,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名、考核、录取资格。(请考生于2020年1月25日前将材料邮寄至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5333号食品楼407室王军 收 130062,联系电话0431-87836568)
(1)《吉林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
(2)《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
(3)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要求3000字左右。
(4)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见附件2。
(5)申请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6)本科和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书。
(7)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原所在学校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门公章)。
(8)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或硕士论文摘要(应届毕业生)。
(9)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授权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0)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2、资格审核(2020年1月10日-25日)
学院成立由5名相关专家组成的“资格审核小组”,确定资格审核标准和进入综合考核的比例,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根据考生的外语水平、学习成绩、硕士论文、参与科研、发表论文以及获奖等情况,按百分制给出成绩。在进入综合考核比例范围内,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在招生单位网站对外公布。考生成绩在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阶段的综合考核。
3、综合考核(2019年2月27日)
学院成立不少于5名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的“综合考核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初试的业务课一食品化学、业务课二食品工艺学以及复试考核(含外国语考核、思想品德考核)的相关知识和内容。每部分满分均为100分,两门业务课及复试考核(综合面试)均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成绩计算比例:初试(两门业务课笔试)占40%,复试考核(综合面试)占60%。综合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每位考生的面试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面试全程录音录像。综合考核成绩、拟录取名单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天。
4、拟录取审核
学院在招生计划额度内,上报“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拟录取名单,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拟录取名单审核通过后在“吉林大学招生网”公示,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七、录取方式
学术学位考生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吉林大学在编教职工、全日制博士专项计划考生允许录取类别为全日制定向)。非定向考生的档案及工资关系须转入吉林大学。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报考时,必须出具原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全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公函。
通过“申请考核制”拟录取的考生,须在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能通过“申请考核制”录取的考生,可在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进行重新报名,参加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入学考试。
咨询电话:0431-87836568 联系人:王老师
信息公开在 http://spxy.jlu.edu.cn/
请考生实名申请加入QQ群 587777674
(本文转载自吉林大学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
010-53572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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